创意智优计划

服务对象:创意产业

申请资格: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的机构/组织。

资助模式:

  • 资助额不设上限,如项目申请的拨款超过 1,000 万元,须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批
  • 资助会以拨款的形式发放,并分期发放予获资助的申请机构

资助需符合以下发展创意产业策略的项目:
(i) 培育创意人才,让他们成为发展本地创意经济的中流砥柱;
(ii) 促进创意企业的成立和发展;
(iii) 制造对创新和创意的需求,并扩大创意产业的本地市场规模;
(iv) 在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的创意产业,协助业界开拓外地市场;
(v) 在本土凝聚创意产业群组,以产生协同效应和促进交流;
(vi) 在社会上营造创意气氛;以及
(vii) 推广香港成为亚洲创意之都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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