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及科技支持计划

适用行业:
科技/科技相关

目标:
支持香港科技相关研发项目

申请资格:
1)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或

2) 指定本地公营科可可研机构(即本地大学、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支持/资助模式:
甲) 合作项目:就合作项目而言,业界伙伴申请机构 申请机构须投入不少于项目期内总成本50%的赞助(就研发中心项目而言则不少于30%)。如有关的赞助占项目期内项目总成本超过50%,项目的知识产权会由业界伙伴申请机构拥有;

乙) 平台项目:所有平台项目均须获最少两间私营公司提供业界赞助,赞助金额须占项目期内项目总成本最少10%。这些公司须与主要申请机构在拥有权或管理上没有任何关系。赞助可以是现金或实物(或两者兼有)。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由主要申请机构拥有,包括研发中心1或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即本地大学、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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