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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

服务对象:所有行业

申请资格:
本地设计公司或学术机构和中小企皆为「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合资格的项目申请者,在另一方的同意下,其中任何一方均可提交申请。而两者不得有任何拥有权或管理上的关系

资助模式:
每间中小企所得的资助额上限为10万元,并在这限额内最多可提交四个项目的申请。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新科技培训计划” 。

 

创意智优计划

服务对象:创意产业

申请资格: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的机构/组织。

资助模式:

  • 资助额不设上限,如项目申请的拨款超过 1,000 万元,须提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审批
  • 资助会以拨款的形式发放,并分期发放予获资助的申请机构

资助需符合以下发展创意产业策略的项目:
(i) 培育创意人才,让他们成为发展本地创意经济的中流砥柱;
(ii) 促进创意企业的成立和发展;
(iii) 制造对创新和创意的需求,并扩大创意产业的本地市场规模;
(iv) 在内地和海外推广香港的创意产业,协助业界开拓外地市场;
(v) 在本土凝聚创意产业群组,以产生协同效应和促进交流;
(vi) 在社会上营造创意气氛;以及
(vii) 推广香港成为亚洲创意之都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设计业与商界合作计划” 。

 

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

服务对象:
科技相关行业,鼓励他们与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加强合作

申请资格:

  • 获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的研发项目;或
  • 由公司与指定本地科研机构合作,并由公司全费赞助的研发项目

资助模式:

  • 项目的开支可获30%的现金回赠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创意智优计划” 。

 

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

服务对象:
科技研发,科技创业者和小型企业提供财政资助的计划。

申请资格:

  • 在本港注册成立;
  • 在香港的员工人数少于100人;
  • 并非大型公司;以及
  • 并非大型公司的附属公司或主要由大型公司拥有/控制

资助模式:

  • 每个获批资助项目,最高资助额为港币600万元,而有关款额会以一元对一元的等额出资方式批出;
  • 项目为期不超过两年;
  • 若项目能够获取收益或获款公司能够吸引第三者投资,政府会向该公司收回有关资助款额。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服务对象:
所有行业,鼓励本地公司及发明者藉申请专利以保障其智慧成果,并把成果转化为其资产

申请资格:
1) 以往从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拥有任何专利的本地注册公司、香港永久居民或准予逗留本港不少于七年的香港居民均可提出申请

资助模式:
每项获批申请的最高资助额可达港币15万元,或专利申请直接费用及行政费用总额的90%,以金额较低者为准。
资助款项只会发放给负责处理专利申请的执行机构,并只可用以支付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费用及行政费用,以及有关专利申请所需的其他直接费用。专利申请资助于申请获批当日起计三年内有效,而资助金额不能转让。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 。

 

实习研究员计划

服务对象:
科技/科技相关,聘请本地大学毕业生为实习研究员来协助进行有关的研发项目

申请资格:
只适用于获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的研究发展项目标机构

资助模式:
每个创新及科技基金项目可聘用最多两名实习研究员;
实习期最长为24个月;
取得学士学位的实习研究员的每月津贴额为12,000元;至于取得硕士学位或更高学历的实习研究员,每月津贴额为14,000元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服务对象:
科技研发,重点在于加强本地大学与私营公司的合作关系

申请资格:
本地中小企连同本地大学。申请须由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私营公司提出,任何提出申请的私营公司均须与本地大学合作。申请公司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在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资助模式: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由下列三个计划所组成: 继续阅读

一般支援計劃

服务对象:
科技/科技相关

申请资格:
1) 非牟利的工商协会;
2) 公营机构(例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医院管理局等);
3) 根据《税务条例》第88条注册成立的慈善机构;
4) 本地大学或其他法定的大专/专上学院;
5) 区议会;或
6) 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成立的本地法人或非法人公司

资助模式:
支助模式: 资助包括会议、展览会、研讨会、工作坊、推广活动、研究、调查、提升产业水平等
申请机构须提供最少10%项目总成本赞助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

 

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

服务对象:
粤港科技发展,粤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的项目均须具备粤港合作这个元素

申请资格:
1)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或
2) 指定本地公营科研机构

资助模式:
合作项目:

  • 业界伙伴申请机构
  • 申请机构须投入不少于项目期内总成本50%的赞助(就研发中心项目而言则不少于30%)。
  • 如有关的赞助占项目期内项目总成本超过50%,项目的知识产权会由业界伙伴申请机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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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及科技支持计划

适用行业:
科技/科技相关

目标:
支持香港科技相关研发项目

申请资格:
1)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或

2) 指定本地公营科可可研机构(即本地大学、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