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

服务对象:
科技研发,重点在于加强本地大学与私营公司的合作关系

申请资格:
本地中小企连同本地大学。申请须由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私营公司提出,任何提出申请的私营公司均须与本地大学合作。申请公司必须是根据《公司条例》在本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资助模式:
大学与产业合作计划由下列三个计划所组成:

甲) 厂校合作研究计划:
资助本地公司聘用大学毕业生协助专利研究发展工作,加强大学与产业界的合作关系。研究生将会派驻参与公司,就指定的事项从事为期不超过两年的研究工作。计划会承担有关研究生补助金的一半费用。研究生每月最多可获创新及科技基金提供7,500元补助金。由于项目为期不可超过两年,因此创新及科技基金为每位研究生所提供的最高补助金额为180,000元;

乙) 合作研究等额补助金计划:
计划不会资助纯粹探讨现有科技的日常应用事宜或搜集和分析数据的项目。大学的研究员须为项目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并须负责进行项目的大部分研究发展工作。因此大部分项目成本应用以支付大学为项目进行研究的有关开支。参与公司须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承担不少于50%的项目成本;

Bizformation.org下次为大家介绍另一个支助计划 “实习研究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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