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上次为大家概述了香港政府的创业基金和支持计划合共有30项之多,其中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提供的创业培育计划便有三个,分别是 “网动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科技创业培育计划”。首先为大家介绍的是 “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的服务对象
科技创业培育计划协助专为新晋科技公司而设的三年支持计划。协助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电讯、电子、精密科技、环保科技公司。于三年的培育期间,合资格的公司可享有机构提供的办公室(免租期最长12个月)、商业配对、培训课程、法律顾问、业务计划顾问,和资金津贴。

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申请资格:
1.在香港成立不足2年的新科技公司。
2.若该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已获其种子基金公司投资,基金公司持股必须低于20%以下。同时,最多只能被一间持股公司控股。
3.申请公司最少聘请两名全职技术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公司股东,持有10%以上股份。
4.递交申请时,要有一半员工从事技术工作。并在接受培育的3年期内维持同样比例
5.机构提供的办事处只能用作研究及发展工作,不能用作事零售或大规模的生产。只提供顾问服务而没有研究及发展工作的公司不能申请本计划。
6.在机构提供的办事处内进行的研究工作不可发出噪音或有气味。除非获园方豁免,否则不得处理危险物料。
7.成功申请的公司在三年培育期内,最高可获港币64万,用作研究及营运开支。

下次会为大家介绍 “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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