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投资入境计划(CIES)的好处:
- 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长期在香港居住(没有移民监)
- 移民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也无需亲自到香港政府机构面试
- 无人口管控政策,生育自由
资本投资入境计划(CIES)适用人士:
- 所有外国国籍人士(阿富汗、阿尔巴尼亚、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
- 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居民
- 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的无国籍人士
- 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国籍人士
如欲了解我们的投资定居香港服务,请与我们联络。
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 入境计划(IVS)的好处:
- 申请企业移民香港审查宽松
- 没有规定申请人必须长期在香港居住(没有移民监)
- 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资产审查
- 移民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也无需亲自到香港政府机构面试
- 无人口管控政策,生育自由
来港投资(开办/参与业务)入境计划(IVS)适用人士:
- 所有外国籍人士(内地的中国居民、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国民除外)
-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条件:
- 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 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澳门特别行政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