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智優計劃

服務對象:創意產業

申請資格: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的機構/組織。

資助模式:

  • 資助額不設上限,如項目申請的撥款超過 1,000 萬元,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 資助會以撥款的形式發放,並分期發放予獲資助的申請機構

資助需符合以下發展創意產業策略的項目:
(i) 培育創意人才,讓他們成為發展本地創意經濟的中流砥柱;
(ii) 促進創意企業的成立和發展;
(iii) 製造對創新和創意的需求,並擴大創意產業的本地市場規模;
(iv) 在內地和海外推廣香港的創意產業,協助業界開拓外地市場;
(v) 在本土凝聚創意產業群組,以產生協同效應和促進交流;
(vi) 在社會上營造創意氣氛;以及
(vii) 推廣香港成為亞洲創意之都

Bizformation.org下次為大家介紹另一個支助計劃 “設計業與商界合作計劃” 。

 

營商創業文章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