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有什么选择?其优缺点如何?


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上有什么选择?

要在香港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很多,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选最合适的公司组织形式,如根据企业经营和财务计划两方面考虑。

在香港注册公司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可分为香港有限公司、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三种企业组织形式。这些公司组织形式各有优缺点,现就这三种注册香港公司的组织形式,分述如下:

1.注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的组织,最普遍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法人,以本身的名义存在,即使公司的所有者发生变化,公司的存在仍不受影响。有限香港注册时,需制定一份公司章程,并向政府申请。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但不直接管理公司的行政和业务。股东推选组成董事会,由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或主席。有限公司的业务由董事会聘人负责管理。公司的目标、决策等全由董事会制定,并由所聘请的经理负责执行。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优点:
1. 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投资额为限
2. 公司可发行股票,筹措资金
3. 股权可随意转让,不因个别股东的死亡或退出而解散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缺点:
1. 公司的组织及管理手续繁复,成立及管理费用较大
2. 公司在商业活动上受政府管制,比较缺少自由
3. 公司的重大事件,须由董事会决定,缺乏灵活性
4. 公司的清偿责任以公司的资本额为限,所以较难向外借债
5. 公司的税务负担较重

2.注册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独资者拥有企业的全面控制权。企业的收入和企业的负债,就是独资者的个人收入和负债。当独资者死亡或退出,独资公司就会终止。

注册独资公司创业的优点:
1. 独资公司创立或解散很容易
2. 独资公司不需雄厚的资金,即可经营
3. 独资公司的业务经营非常灵活,限制较少
4. 独资公司所得的利润全归独资者所有
5. 独资公司的法律约束较少

注册独资公司创业的缺点:
1. 独资公司的财力有限,不易扩大经营
2. 独资公司因独资者能力有限,经营失败机会较大
3. 独资公司如经营失败,独资者要负无限责任
4. 独资公司很难从银行取得信贷和融资帮助

3.注册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由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组成的企业。合伙公司的组织较为简单,合伙人在成立公司时需要订立一份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的工作分配、投资额分配、利润的分配方式等细节。

合伙公司分两种:
第一种是普通合伙公司,每位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是有限合伙公司,除一位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外,其余的合伙人都是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仅负有限责任,他们的偿债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

注册合伙企业的优点:
1. 注册合伙公司创业容易
2. 比独资公司能筹集更大的资本
3. 合伙人能集思广益
4. 经营效率通常高于独资公司
5. 税务负担较轻,法律约束较少

注册合伙公司的缺点:
1. 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
2. 权力分散,容易引起争执,影响管理效能
3. 合伙公司中任何一位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公司会自动解散
4. 合伙公司资金有限,要扩大经营不易
5. 除非得到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股权不得转让
6. 合伙公司从银行取得信贷和融资较困难

讨论了注册香港公司,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有什么选择和其优缺点后,下次跟大家谈谈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有什么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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