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跟大家讨论了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的一些考虑因素 - 税款负担、注册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风险程度等问题,今次跟大家谈谈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的其他因素 - 企业管理、企业续存、吸收资金、香港税务方面的问题:
1.企业管理
成立独资公司,经营者必须独立胜任所有的管理工作。独资经营的优劣,取决于独资者的管理能力。
成立合伙公司,各合伙人承担部份的管理工作。这样合伙公司可以充份利用各合伙人的经验和知识,使合伙公司比独资公司更优越。然而,各合伙人也可能对决策产生不同意见,并导致矛盾僵局。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由高级管理职员执行管理功能,公司可以避免任何由股东能力或知识有限所产生的低效率。
2.企业续存
企业在所有者死亡或退出后是否继续存在,是值得考虑的问题。对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来说,一旦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发生变化,企业的经营将引致混乱。
3.吸收资金
任何企业的发展,必然会遇到需要更多资金的问题,而企业的组织形式决定企业资金的来源及数量的多少。有限公司企业是在法津约束下的法律实体,它必须遵守许多规定,如提交各种法律文件等,所以信誉一般较独资或合伙公司佳,更能向银行借取资金。
4.香港税务
香港税务是在香港营商作业,必须留意的重要一环。利得税率如何?什么是可扣除的开支?什么是不可扣除的开支?
一)利得税率
独资经营及合伙经营企业的香港税务,只要每年向税务局报上企业的盈利数字,而毋须经执业会计师核数,所以报税的程序较简单,目前的利得税率为15%。
对于香港有限公司,会计帐项必须由执业会计师核数。再连同公司的损益表一并交与税务局评审,目前的香港有限公司利得税率是16.5%。
二)可扣除的开支
营业机构可以扣除而无须纳税的费用,大多是与经营有关的费用。
可扣除的开支:
一般而论,所有由纳税人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付出的各项开支费用,均可获准扣除。在计算香港分行或附属公司的利得税时,如总公司将部分可扣除的行政费用转账,则此项转入的费用也可予以扣除,但亦祇限于在有关课税年度的基期内用以赚取应评税利润的部分。
不可扣除的开支:
上次跟大家討論了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的一些考慮因素 - 稅款負擔、成立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風險程度等問題,今次跟大家談談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的其他因素 - 企業管理、企業續存、吸收資金、香港稅務方面的問題:
成立合夥公司,各合夥人承擔部份的管理工作。這樣合夥公司可以充份利用各合夥人的經驗和知識,使合夥公司比獨資公司更優越。然而,各合夥人也可能對決策產生不同意見,並導致矛盾僵局。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由高級管理職員執行管理功能,公司可以避免任何由股東能力或知識有限所產生的低效率。
2.企業續存
企業在所有者死亡或退出後是否繼續存在,是值得考慮的問題。對獨資公司和合夥公司來說,一旦全部或部分所有權發生變化,企業的經營將引致混亂。
3.吸收資金
任何企業的發展,必然會遇到需要更多資金的問題,而企業的組織形式決定企業資金的來源及數量的多少。有限公司企業是在法津約束下的法律實體,它必須遵守許多規定,如提交各種法律文件等,所以信譽一般較獨資或合夥公司佳,更能向銀行借取資金。
4.香港稅務
香港稅務是在香港營商作業,必須留意的重要一環。利得稅率如何?什麼是可扣除的開支?什麼是不可扣除的開支?
一)利得稅率
獨資經營及合夥經營企業的香港稅務,只要每年向稅務局報上企業的盈利數字,而毋須經執業會計師核數,所以報稅的程序較簡單,目前的利得稅率為15%。
對於香港有限公司,會計帳項必須由執業會計師核數。再連同公司的損益表一併交與稅務局評審,目前的香港有限公司利得稅率是16.5%。
二)可扣除的開支
營業機構可以扣除而無須納稅的費用,大多是與經營有關的費用。
可扣除的開支:
一般而論,所有由納稅人為賺取應評稅利潤而付出的各項開支費用,均可獲准扣除。在計算香港分行或附屬公司的利得稅時,如總公司將部分可扣除的行政費用轉帳,則此項轉入的費用也可予以扣除,但亦祇限於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基期內用以賺取應評稅利潤的部分。
不可扣除的開支:
上次跟大家讨论了注册香港公司,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有什么选择和其优缺点后,今次跟大家谈谈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的考虑因素,其中包括:税款负担、注册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风险程度等问题:
一)成立独资和合伙公司,公司的损失可以从其他个人收入中减免,这将减轻总税款负担。
二)成立独资和合伙公司,公司的利润由政府按个人入息税率征税,企业主要承担的税款,比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更重。
三)香港有限公司只就公司盈利付较低的所得税,然后把红利分给股东,但有限公司股东的个人收入还要付个人入息税。
2.注册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
一)注册独资公司只要得到营业登记就可以经营。
二)成立合伙公司需要签订合伙协议,较注册独资公司繁复。
三)注册有限合伙公司稍复杂一点,合伙人必须准备一份书面协议规定各自承担的责任,同时必须书面指定一个以上普通合伙人去承担企业的无限责任。书面协议必须交给所在国的主管部门,否则有限合伙人将转为普通合伙人的地位。
四)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注册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并缴交各项费用,成立程序比注册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繁复,成本亦较高,但保障亦较大。
3.风险程度
注册独资公司或合伙公司,一旦企业遇险,如果企业的资本不足以支付债权要求,企业所有者将个人承担债务差额,唯一的例外是有限合伙人。但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所有者,即股东面临的风险只限于公司股本。
讨论了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的一些考虑因素 - 税款负担、注册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风险程度等问题,下次跟大家谈谈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的其他因素 - 企业管理、企业生命长短、吸收外部资金的可能、香港税务方面的问题。
上次跟大家討論了成立香港公司,在企業組織形式上有什麼選擇和其優缺點後,今次跟大家談談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的考慮因素,其中包括:稅款負擔、成立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風險程度等問題:
1.稅款負擔
稅款負擔的輕重是最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一)成立獨資和合夥公司,公司的損失可以從其他個人收入中減免,這將減輕總稅款負擔。
二)成立獨資和合夥公司,公司的利潤由政府按個人入息稅率徵稅,企業主要承擔的稅款,比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東更重。
三)香港有限公司只就公司盈利付較低的所得稅,然後把紅利分給股東,但有限公司股東的個人收入還要付個人入息稅。
2.成立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
一)成立獨資公司只要得到營業登記就可以經營。
二)成立合夥公司需要簽訂合夥協議,較成立獨資公司繁複。
三)成立有限合夥公司稍複雜一點,合夥人必須準備一份書面協議規定各自承擔的責任,同時必須書面指定一個以上普通合夥人去承擔企業的無限責任。書面協議必須交給所在國的主管部門,否則有限合夥人將轉為普通合夥人的地位。
四)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註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規定,並繳交各項費用,成立程序比成立獨資公司和合夥公司繁複,成本亦較高,但保障亦較大。
3.風險程度
成立獨資公司或合夥公司,一旦企業遇險,如果企業的資本不足以支付債權要求,企業所有者將個人承擔債務差額,唯一的例外是有限合夥人。但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公司所有者,即股東面臨的風險只限於公司股本。
討論了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的一些考慮因素 - 稅款負擔、成立香港公司的程序和成本、風險程度等問題,下次跟大家談談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的其他因素 - 企業管理、企業生命長短、吸收外部資金的可能、香港稅務方面的問題。
要在香港成立公司的組織形式很多,創業者可以根據自己的目標選最合適的公司組織形式,如根據企業經營和財務計劃兩方面考慮。
在香港成立公司最為普遍的組織形式,可分為香港有限公司、獨資公司、合夥公司三種企業組織形式。這些公司組織形式各有優缺點,現就這三種成立香港公司的組織形式,分述如下:
1.成立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的組織,最普遍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法人,以本身的名義存在,即使公司的所有者發生變化,公司的存在仍不受影響。有限公司成立時,需制定一份公司章程,並向政府申請。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但不直接管理公司的行政和業務。股東推選組成董事會,由其中一人擔任董事長或主席。有限公司的業務由董事會聘人負責管理。公司的目標、決策等全由董事會制定,並由所聘請的經理負責執行。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優點:
1. 股東的責任是有限的,以其投資額為限
2. 公司可發行股票,籌措資金
3. 股權可隨意轉讓,不因個別股東的死亡或退出而解散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缺點:
1. 公司的組織及管理手續繁複,成立及管理費用較大
2. 公司在商業活動上受政府管制,比較缺少自由
3. 公司的重大事件,須由董事會決定,缺乏靈活性
4. 公司的清償責任以公司的資本額為限,所以較難向外借債
5. 公司的稅務負擔較重
2.成立獨資公司:
獨資公司是最簡單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獨資者擁有企業的全面控制權。企業的收入和企業的負債,就是獨資者的個人收入和負債。當獨資者死亡或退出,獨資公司就會終止。
成立獨資公司創業的優點:
1. 獨資公司創立或解散很容易
2. 獨資公司不需雄厚的資金,即可經營
3. 獨資公司的業務經營非常靈活,限制較少
4. 獨資公司所得的利潤全歸獨資者所有
5. 獨資公司的法律約束較少
成立獨資公司創業的缺點:
1. 獨資公司的財力有限,不易擴大經營
2. 獨資公司因獨資者能力有限,經營失敗機會較大
3. 獨資公司如經營失敗,獨資者要負無限責任
4. 獨資公司很難從銀行取得信貸和融資幫助
3.成立合夥公司:
合夥公司是由兩個或以上的人共同組成的企業。合夥公司的組織較為簡單,合夥人在成立公司時需要訂立一份合夥協議,確定合夥人的工作分配、投資額分配、利潤的分配方式等細節。
合夥公司分兩種:
第一種是普通合夥公司,每位合夥人對合夥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二是有限合夥公司,除一位普通合夥人需對合夥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外,其餘的合夥人都是有限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僅負有限責任,他們的償債責任僅限於其投資額。
成立合夥企業的優點:
1. 成立合夥公司創業容易
2. 比獨資公司能籌集更大的資本
3. 合夥人能集思廣益
4. 經營效率通常高於獨資公司
5. 稅務負擔較輕,法律約束較少
成立合夥公司的缺點:
1. 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
2. 權力分散,容易引起爭執,影響管理效能
3. 合夥公司中任何一位合夥人死亡或退出,合夥公司會自動解散
4. 合夥公司資金有限,要擴大經營不易
5. 除非得到所有合夥人一致同意,否則股權不得轉讓
6. 合夥公司從銀行取得信貸和融資較困難
討論了成立香港公司,在企業組織形式上有什麼選擇和其優缺點後,下次跟大家談談成立香港公司在組織形式選擇方面,有什麼考慮因素。
要在香港注册公司的组织形式很多,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选最合适的公司组织形式,如根据企业经营和财务计划两方面考虑。
在香港注册公司最为普遍的组织形式,可分为香港有限公司、独资公司、合伙公司三种企业组织形式。这些公司组织形式各有优缺点,现就这三种注册香港公司的组织形式,分述如下:
1.注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的组织,最普遍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法人,以本身的名义存在,即使公司的所有者发生变化,公司的存在仍不受影响。有限香港注册时,需制定一份公司章程,并向政府申请。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但不直接管理公司的行政和业务。股东推选组成董事会,由其中一人担任董事长或主席。有限公司的业务由董事会聘人负责管理。公司的目标、决策等全由董事会制定,并由所聘请的经理负责执行。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优点:
1. 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以其投资额为限
2. 公司可发行股票,筹措资金
3. 股权可随意转让,不因个别股东的死亡或退出而解散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的缺点:
1. 公司的组织及管理手续繁复,成立及管理费用较大
2. 公司在商业活动上受政府管制,比较缺少自由
3. 公司的重大事件,须由董事会决定,缺乏灵活性
4. 公司的清偿责任以公司的资本额为限,所以较难向外借债
5. 公司的税务负担较重
2.注册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独资者拥有企业的全面控制权。企业的收入和企业的负债,就是独资者的个人收入和负债。当独资者死亡或退出,独资公司就会终止。
注册独资公司创业的优点:
1. 独资公司创立或解散很容易
2. 独资公司不需雄厚的资金,即可经营
3. 独资公司的业务经营非常灵活,限制较少
4. 独资公司所得的利润全归独资者所有
5. 独资公司的法律约束较少
注册独资公司创业的缺点:
1. 独资公司的财力有限,不易扩大经营
2. 独资公司因独资者能力有限,经营失败机会较大
3. 独资公司如经营失败,独资者要负无限责任
4. 独资公司很难从银行取得信贷和融资帮助
3.注册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由两个或以上的人共同组成的企业。合伙公司的组织较为简单,合伙人在成立公司时需要订立一份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的工作分配、投资额分配、利润的分配方式等细节。
合伙公司分两种:
第一种是普通合伙公司,每位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是有限合伙公司,除一位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外,其余的合伙人都是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仅负有限责任,他们的偿债责任仅限于其投资额。
注册合伙企业的优点:
1. 注册合伙公司创业容易
2. 比独资公司能筹集更大的资本
3. 合伙人能集思广益
4. 经营效率通常高于独资公司
5. 税务负担较轻,法律约束较少
注册合伙公司的缺点:
1. 合伙公司的合伙人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
2. 权力分散,容易引起争执,影响管理效能
3. 合伙公司中任何一位合伙人死亡或退出,合伙公司会自动解散
4. 合伙公司资金有限,要扩大经营不易
5. 除非得到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股权不得转让
6. 合伙公司从银行取得信贷和融资较困难
讨论了注册香港公司,在企业组织形式上有什么选择和其优缺点后,下次跟大家谈谈注册香港公司在组织形式选择方面,有什么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