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已於2015年1月15日正式暫停香港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申請】
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的好處:
- 沒有規定申請人必須長期在香港居住(沒有移民監)
- 移民申請過程中申請人也無需親自到香港政府機構面試
- 無人口管控政策,生育自由
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適用人士:
- 所有外國國籍人士(阿富汗、阿爾巴尼亞、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 澳門特區居民
- 臺灣居民
- 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的無國籍人士
- 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中國籍人士
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資格:
- 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 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期間,擁有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的淨資產(任何資產、物業或資本中,扣除用作抵押 或附於其上的任何押記、留置權或產權負擔後,以港元計值的剩餘金額)
- 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以及能證明有能力支援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註:任何屬於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項目的中的資產或物業,香港入境處都會審查。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的規則:
http://www.immd.gov.hk/pdforms/id(c)968.pdf
資本投資入境計劃(CIES)流程圖

註:以上瓦努阿圖永久居留權入境計劃,只適用於中國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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